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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义二胎咨询门诊落户兴义佳和医院

来源:未知  日期:2014-04-01   整理:君子不器  在线咨询 | 预约挂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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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江苏“二胎”政策在前几日已经通过国家备案,已经正式施行了。面对生二胎,其实许多妈妈都存在各种困惑,比如“年龄偏大还能生吗”“二胎是顺产还是剖腹产?”等问题,让没有经验的妈妈们不知向谁求解。为此,兴义佳和医院特开创二胎咨询门诊,由产科专家为单独妈妈们答疑解惑。
 
  兴义单独二胎咨询门诊开始了
 
  住在兴义前黄的王女士今年40 岁了,有一个6岁的女儿,一直以来想再生一个孩子给女儿作伴。由于政策不开放以及自己年龄问题,迟迟没把生育二胎提上计划。
 
  当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时,二胎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,王女士也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单独妈妈,想生老二的心蠢蠢欲动,直到前几日得到消息,江苏可能在近期就能全面开放二胎了,王女士和丈夫商量决定开始二次造人计划。
 
  由于王女士年龄偏大,怀孕及生育都有一定的困难。在网页搜寻看生育二胎注意事项等信息时,发现兴义佳和医院开了二胎咨询门诊。次日,王女士就去兴义佳和医院咨询了。
 
  高龄产妇孕育、生产二胎风险高
 
  王女士向佳和陈院长表达了想生二胎的迫切心情,希望院长能帮助她。“院长,我年龄这么大,怀孕有什么风险吗?备孕需要注意什么呢?胎剖腹产,第二胎可以顺产吗?”
 
  陈院长表示,向王女士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,在二胎门诊中大部分妈妈的年龄都是35岁以上。对于这样的高龄产妇而言,孕育和生产都面临更大的风险,比如妊娠高血压、妊娠糖尿病的概率就会增加,而且胎儿畸形的几率也会提高。
 
  怀二胎需重视孕前检查和咨询
 
  陈院长提醒高龄单独妈妈,怀二胎,要注重孕前检查和产前诊断,特别是对于有不良生育史或剖宫产的女性,更要注重孕期安胎。对于第二胎是顺产还是剖腹产,陈院长说,“第二胎是顺产还是剖腹产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,比如有子宫疤痕的妈妈,第二胎顺产危险比较高。”
 
  兴义佳和医院陈院长列举近期咨询常见问题
 
  1.生二胎前,要做些什么准备?
 
  答:女性有再怀孕的意愿,建议起码提前3个月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和评估。包括全身情况的评估,心、肺、肝、肾功能适不适合怀孕,体质和营养状况好不好;生殖系统的评估,卵巢功能如何,有没有妇科系统的疾病;生活、工作状态评估,如果有不良的生活习惯,处在较恶劣的工作环境中,都要改变;以前生过畸形儿,以前有遗传性疾病,再怀孕,还可能再发,需要产前筛查。
 
  2.高龄产妇要注意什么才能保证妈妈和孩子健康?
 
  答:临床上把年龄35岁以上的产妇归为高龄产妇,比起20多岁的年轻姑娘,这个年纪的女性生育能力和身体各方面机能会更加差一些。
 
  高龄产妇,特别是40岁以上的女性,这个时候考虑要孩子,宝宝患上遗传疾病的几率会更高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孕前检查和孕期检查要比年轻人更仔细。
 
  并且特别要重点评估三大块内容,分别为心肺肝肾、妇科疾病、生活习惯,还有生育胎时候的情况,比如有没有早产、生育畸形儿等。
 
  高龄产妇要综合考虑这些情况的前提下,考虑再生育。
 
  3.胎是剖宫产,第二胎也一定要剖宫产吗?
 
  答:这个说法,在不少妈妈间流传广泛,从理论上来说,只要剖宫产后,子宫恢复情况良好,胎儿的大小合适,产妇还是有比较大的几率能通过自然顺分娩将孩子生下来。
 
  一般建议,在剖宫产生下个孩子之后,过三年之后再考虑生育第二胎。
 
  4.以前剖宫产生了宝宝,会对宝宝造成不利影响吗?
 
  答:胎剖宫产的产妇自然分娩,需要严密地全程监控,以防发生意外情况。最主要是防止剖宫产留下的疤痕破裂。
 
  经历过剖宫产的子宫属于疤痕性子宫,对于孩子和母亲来讲,发生前置胎盘和剖宫产瘢痕妊娠(胚胎长在剖宫产留下的疤痕上)的几率会更高。
 
  如果胎是剖宫产,怀第二个的时候,女性要多做几次产检,请医生关注子宫和胎儿状况。
 
  5.第二胎一定比胎好生吗?
 
  答:老一套的说法是生过一个生第二个的时候就比较容易。其实好生不好生,主要是考虑四个问题,一个是骨盆的大小,一个是胎儿的大小,一个是宫缩的情况,还有就是精神因素,比如产妇紧不紧张。
 
 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难度,并不一定比个孩子小,要生育二胎的产妇,不用过分紧张,但也不能太过疏忽。还是要根据自身和胎儿的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。
 
  政策法规概要
 
  单独两孩政策适合于哪些人群?
 
 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,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;一方为江苏省户籍,另一方为外省户籍,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。关于独生子女的认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《条例》第二十二条中所称的独生子女:
 
  (一)本人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;
 
  (二)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,且没有存活的子女;
 
  (三)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,且没有同父同母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;
 
  (四)依法收养子女,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《条例》规定生育情形,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子女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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