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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可以做水中分娩的条件

来源:兴义佳和医院  日期:2013-06-04   整理:秋实  在线咨询 | 预约挂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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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怀孕已达38周;

2、头产式(非胎位不正);

3、没有其他任何的危险因素存在;

4、胎心音正常;

5、没有胎便染色的状况;

6、胎儿的大小正常;

7、事先做好筛查,感染性疾病必须全部排除。“因为分娩缸不是采用高温消毒,所以我们不能冒这个险。”

8、胎儿中等大小,理论上说,一般不超过7斤。不过在实际情况中,婴儿的体重并没有严格限制,比如广州的5个水中分娩婴儿,从5.9斤到8.1斤都有。

9、孕妇骨盆要够大,年龄最好在30岁以下。

10、身患疾病的孕妇,如心脏病的孕妇是不能水中分娩的。

11、如果事先检查发现胎儿不健康或胎位不正就不能在水中分娩。

选择水中分娩的产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。

首先,产妇没有胎膜早破或妊娠合并高血压等并发症,没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慢性病,不能有肝炎、梅毒、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。

其次,产妇年龄最好在35岁以下,高龄产妇骨盆变硬,扩张度不好,不宜水中分娩。

再者,事先检查没有发现胎儿不健康、胎位不正或脐带严重绕颈的情况,胎儿不能过大,最好在3000克至3500克左右。如果检查发现胎儿有异常,或胎位不正,则不能在水中分娩。水中分娩过程中,如果出现胎儿心跳异常、羊水异常等现象,产妇要立即离开水中分娩池,由医生进行对症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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